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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41人 (附岗位表)
时间:2023-09-23 09:28:06

  定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41人 (附岗位表)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紧急补充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14号)文件精神,为了紧急补充我院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将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吸收一批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及符合优秀人才标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我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议聘请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全程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招聘完成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我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15个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4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定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紧急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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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月16日及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紧急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网络线上报名及网络线上资格审查、线下开展笔试及面试、组织体检及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招聘公告将在定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9时至2月7日12时;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网址:

  4.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定安县人民医院2023年紧急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粘贴照片并本人手写签名上传);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

  (3)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两个公章页)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手写签名上传);

  (7)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8)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具体招聘职位数。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2月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2月7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2月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2月7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定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同时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比例,按笔试合格人员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医技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护理岗采取结构化和技能实操的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定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等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统一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派遣至定安县人民医院工作。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合同,考核合格人员参照本院同种岗位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受聘人员为医院编外派遣人员身份。

  3.落实“两个同等对待”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用同等对待;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纪律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在定安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医院纪检部门监督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3838989。

  2.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定安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443号定安县人民医院门诊6楼

  报名咨询电话:0898-63822086。

  网上报名系统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接听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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